内蒙古加强金融服务助项目建设,自治区金融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多项举措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进一步加强对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规模,创新融资产品,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有效满足重大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一是自治区金融办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支持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内金办发〔2013〕90号),提出各金融机构要通过扩大信贷规模、优化信贷结构、创新融资服务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通过鼓励上市融资、推进债权融资、支持股权融资、争取保险资金直接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等扩大重点项目的直接融资规模;各级政府及金融办要组织银企对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集成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建立重大项目融资激励机制等来完善组织保障措施。二是向区内24家金融机构发送《内蒙古自治区2013年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册》,内含2013年全区总投资1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3017个,计划总投资42343.7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941.8亿元。三是2013年6月召开了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座谈会。会上,自治区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大会通报了2013年自治区623个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各盟市向大会推荐了791个重点项目,全区重大项目融资需求额达4300多亿元。100多家金融机构和列入自治区重大项目的实施企业就解决重大项目融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和对接。截至9月末,内蒙古大型企业贷款余额3585.45亿元,比年初新增115.73亿元,占同期全部新增企业贷款的17.99%;中型企业贷款余额2372.17亿元,比年初新增357.31亿元,占同期全部新增企业贷款的55.56%。